新澳门买马软件官方网站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积极分子入党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积极分子的培训质量,法学院分党校制定以下规定:
一、分党校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纪律,自觉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有极特殊情况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分党校校长批准,事后补全所缺环节的学习方能参加结业考试。
第二条 学员在结业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学员需持相关证件按党校考试要求参加结业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作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条 学员的最终成绩满分为 100 分,55 分为合格。由结业考试成绩、实践环节成绩和平时表现成绩三部分构成。实践环节成绩和平时表现成绩,由分党校负责考核。
第四条 分党校在结业考试结束 2 个月内完成阅卷和对学员的综合评定工作,最终成绩合格者(三部分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水平),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并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第五条 分党校按照本单位结业学员总数的 10%评选出优秀学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评优:
1. 全勤,综合成绩在 80 分以上的;
2. 各方面表现突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
3. 培训期间有特殊贡献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员资格:
1. 集中学习累计旷课一次及以上者,早退视为旷课,迟到累计两次按旷课一次计算;
2. 没有参加讨论环节或实践环节学习的;
3. 结业考试作弊的;在校期间不得再进党校学习。
4. 不参加补考者、补考不及格的;结业考试成绩不及格仅有一次补考机会,并且只能参加下一学期补考。
5. 培训过程中如有代他人签到、代他人听课或代他人考试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替者与被代替者学员资格,并且在校期间不得再进党校学习;代替者是党员的,要受到党纪处分;
6. 课堂言论举止不符合党校纪律要求,经提醒不改的;
7. 培训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业:
1. 被取消学员资格者;
2.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
二、党课开班典礼及培训
1. 培训开班前动员会事项。及时给各班团支书下发积极分子动员大会通知;提前准备好大会PPT,安排部署好会场布置并进行会场签到工作;注意会场秩序保持;注意照片留存和简报制作(详见附件 1: 积极分子动员大会流程)。
2. 党课开班典礼事项。着装整洁,不蓬头垢面,不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会场内外不大声喧哗、嬉戏,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维护积极分子的良好形象;服从学校组织部及党支部学生干部的管理。(详见附件 2:法学院培训要求)。
3. 党课培训事项。课堂上坐姿端正,认真听讲,认真记授课笔记, 不玩手机,不睡觉,不聊天;保质保量完成四次培训,两次分组讨论和两次社会实践,不随意缺勤、迟到或早退(详见附件 2:法学院培训要求)。
三、积极分子讨论
1. 会场。各组提前做好讨论的流程,确定讨论形式,并交纪检部检查;各组根据本组谈论流程、形式做好会场布置;会后清理垃圾并把桌椅摆放整齐;需要多媒体和音响设备的提前做好设备申请。
2. 纪律、发言材料、要求。讨论时要注意会场秩序,自觉遵守组长安排;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玩手机或做其他与讨论无关的事; 谈论时不得大声喧哗,别人发言时,积极倾听,做好相关笔记; 发言材料要符合学生学习生活,不搞假、大、空,发言时做到脱稿; 讨论结束后,收取小组会议记录和讨论笔记,并布置课后作业。
3. 讨论内容。围绕讨论内容进行主题讨论,也可结合学习生活实际及时事政治展开讨论;组长可根据培训需要,进行培训内容的拓展。
4. 特殊环节。围绕主题内容进行团体辅导、小组演讲、分组辩论等特殊环节。
5. 总结。小组长就本次讨论做好总结工作,会议记录入员做好组长总结发言的记录;积极分子就两次讨论进行讨论总结,字数 3000 字左右(详见附件 3:积极分子分组讨论流程图)
四、社会实践
1.纪律。进行社会实践时要严格遵守组长安排;有急事要及时请假,做好记录,并做好下次社会实践安排;发现偷奸耍滑者,组长当场进行批评处理;不得嬉戏打闹,注意实践秩序。
2.要求。社会实践总共两次,实践时,要注意确保人身安全; 要确保通过实践,要有一份收获;维护好社会实践工具,不随意破坏; 围绕积极分子作用发挥,实践形式要多样;实践要见实效,不得单纯地走走形式、过场。
附件:1.积极分子动员大会流程
2.培训要求
3.积极分子分组讨论流程图
4.积极分子量化考核指标说明
5.积极分子量化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