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门买马软件官方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试行)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使该项工作更加科 学化与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 下进行,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解决团组织在该项工作中职责不清、 政治功能弱化的问题。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 分子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严格标准,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加强培养、保证质量,把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作为党员 源头管理的重要途径,切实将从严治党向从严治团延 伸。
二、工作原则
(一)政治导向突出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推荐对象的日常思想状况、政治表现和入党动机,了解推荐对象是否有向党组织靠拢并接受教育的强烈
愿望和现实行为,严禁人为设定成绩指标,切实破除“唯成绩”论, 始 终将思想政治考察和培养贯穿于该项工作全过程。
(二)民主集中结合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荐对象必须由基层团支部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经团支部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由支委会集体充分讨论后形成推荐意见, 团总支和二级团委必须召开委员会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做好党团衔接 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同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考察情况,力求使团组织推荐与党组 织发展工作协调起来,确保年度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原则上不 超过年度计划发展党员数量的 1.5 倍。
三、推荐对象的条件
(一)凡团组织关系在我院,年龄在 18 至 28 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完成二级团校培训,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1. 政治思想上先进。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思政课成绩优良。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心公益,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每学期志愿服务类第二课堂活动不少于 10 学时。
3.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且成绩优良。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学习上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并具有担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4.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 在国际、国家、省级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
2.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3. 在学校、学院各类学生组织(社团)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4. 获校、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5. 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者。
6. 在关键时间节点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2. 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受过校、院级处分或校、院级通报批评,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3. 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不积极,不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班团集体活动。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 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5. 团支部民主评议前,必修课课目存在不及格现象者;
6. 团支部民主测评赞成人数未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者;
7. 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8. 之前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党课,但在结课考核中不合格且时间不满一年者。
四、“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名额分配
“推优入党”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名额按照党员发展整体比例要求,累计推优名额不超过年级团支部总人数的 50%。团支部推优工作可以体现专业的差异性,确保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院团学组织“推优入党”不占各团支部名额。
(二)具体程序
“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1. 酝酿提名人选。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年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计划,摸清工作底数,对满足条件的团员,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2. 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提出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大会申请,经分团委批准同意后,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出席大会的团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大会方可进行。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 节。3 确定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建议名单和组织意见,报分团委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党委审核。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 形成接收意见。党委收到推荐对象材料后,及时讨论研究团组织推荐意见,同意接收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考察。不同意接收的,要及时向分团委进行反馈,党团组织要帮助其认识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继续培养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分团委负责整体统筹规划,做好指导、监督和审核,团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进行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团组织要按照党员的标准进行培养教育,坚持思想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丰富培养教育方式,帮助增强政治观念、端正入党动机,着重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严格考察推荐对象,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确保把真正优秀的团员推荐到党组织。
(三)加强监督。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须列入各支部的重点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党委要加强对二级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新澳门买马软件官方网站党委
2021 年12 月30 日